昆山失业金在领取前需要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证明及参加失业保险以及缴费情况等有关材料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然后持原单位为其出具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登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根据《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参保人员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应当及时为其出具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且自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参加失业保险以及缴费情况等有关材料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第二十条 失业人员应当持原单位为其出具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登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扩展资料: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十五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
一、申领失业金材料
1、《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2、本人身份证明
3、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4、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二、申领失业金流程
1、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2、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3、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4、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扩展资料:
一、申领失业金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
1、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
2、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
3、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5年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4、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5年不满10年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5、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失业保险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失业保险领取
只要按时缴纳的失业保险的参保人在失业期间满足申领失业金的条件即可领取失业金。
领取失业金需要的证件和手续:
1、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就业登记证》;
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等。
领取失业金的条件:
1、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2、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3、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
受失业保险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下列3个条件:
第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据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第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第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具备上述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和本人照片;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放劳动合同书;
(三)劳动保障厅行政部门的职业介绍机构出具的求职证明。 Ps: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
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受理其失业保险
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
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解放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
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领取失业金需要什么材料,原来这样就可以,领取到失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