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早就有这样的标准啊,现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发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司发[1990]070号)、《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法(司)发[1990]6号)和《人体轻微伤的鉴定》(GA/T 146-1996)同时废止。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 安 部国 家 安 全 部 司 法 部201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