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男女未婚生子女方跑路怎么向女方要抚养费?

2025-04-14 11:4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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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男女未婚,生子女发跑路,怎么向女方要抚养费?孩子是无辜的,男女双方的孩子就应该双方抚养,如果女方不愿意出抚养费,那就让她自己带孩子,你给他出抚养费,如果是她不想带孩子,那就得去法院起诉,要回扶养费

回答2:

这个只能是法院起诉解决了,子女的抚育费,按照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的承受能力、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予以确定:
A、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月度收入的百分之20到30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是最高不得超过其月度收入的百分之50
B、无固定收入的,参照其年度收入或同行业收入按照上述比例予以给付
C、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增加或减少上述比例的给付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32条、36条、37条
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7条

回答3:

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女方承担孩子一般的扶养费。未婚生子不影响出生的孩子与他的父母之间的血亲关系和抚养义务,跑了属于逃避抚养义务,法律上可以追究,要求她承担。

回答4:

你好,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孩子的抚养费,需要女方身份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