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门阀,亦即门第阀阅,指封建社会世代显贵,影响大,权威高的姓族家门。这些所谓“高门大姓”一般地说由家族人物的地位、权威和声望自然造成,一旦形成则显赫无比,十分威严,并世代传承。有时官方尚作明确规定,宣称某称为望族大姓,甚至具体划分姓族等级,确定门阀序列,各姓族权益的地位不等,这就是所谓的门阀制度。 门阀制度始于西汉,汉代刘氏皇族引经据典,论证其为帝尧之后,是高贵的血统,声称他们天生是要称王做帝的。东汉时期,门第等级观念已十分盛行,门阀制度初步形成。一些官宦、名流的宗族亲属往往高官厚禄,数世不衰,如弘农华阴杨氏四世四人官至三公,汝南汝阳袁氏四世五人位至三公、汝南平舆许氏三世三人官居三公等,皆成为当时令人称羡的高门望族。 由于某一姓氏的姓源或发祥、聚集、变迁之地非止一处,于是一姓常常不止一个郡望,但通常以其中一个郡望为主,以区别主从及尊卑。 在门阀制度盛行的魏晋南北朝时期,与高门望族相比,门第较低,家世不显的家族则被称为“寒门”、“庶族”。他们即使也有一定的土地、财产,其成员也有入仕的机会,但总的说来,他们在政治生活中极受压抑,其社会地位也无法与门阀士族相比。当时用以铨选官吏的“九品中正制”正是这种门阀制度的集中表现。所谓“九品中正制”就是根据门阀家世、才行品德,由各地“中正官”采纳乡里舆论,将人才分为九个等级进行推选,以任用官吏。 但是,以家族为基础而盘踞于地方的门阀士族,很快就垄断了荐举权,其结果便是只论门阀家世,不论才行品。出身于名门望族的“衣冠子弟”,即便无才无德,总被列为上品优先入仕,得授清贵之职,而出身孤寒的庶族子弟,即便才德超群,也被列为下品,即使入仕,也只可能就任士族所不屑的卑微之职,以致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局面。 门阀士族不仅各自控制地方权力,同时还左右朝政,国家法令又明文规定士族有荫族、袭爵、免役等多种特权。士、庶这间有严格的区别,所谓“士庶之别,国之章也”。士族自视甚高,不与庶族通婚。如有士族与庶族通婚,或就任一般由庶族人所担任的官职,称为“婚宦失类”,是十分耻辱的事,会因此而受到排挤和嘲讽。 在门阀制度下,不仅士庶界限十分严格,而且不同姓氏也有高低贵贱之分,甚至在同一姓氏的士族集团中不同郡望、堂号的宗族也有贵贱、尊卑之分。唐代柳芳在其《氏族论》中对此作了明确的论述:在南北朝时,“过江则为侨姓”,王、谢、袁、萧为大;东南则为“吴姓”,朱、张、顾、陆为大;山东则为“郡姓”,王、崔、卢、李、郑为大;关中亦为“郡姓”,韦、裴、柳、薛、杨、杜首之;代北则为“虏姓”,元、长孙、宇文、于、陆、源、窦首之。以上“侨姓、吴姓、郡姓、虏姓”合称“四姓”,“举秀才,州主簿,郡功曹,非四姓不选”。 即使在上述“四姓”中,也因门第阀阅而有等级高下之分:凡三世有位居三公者为“膏梁”,有令、仆(射)者为“华腴”,有尚书、领、护以上者为“甲姓”,有九卿若方伯者为“乙姓”,有散骑常侍,太中大夫者为“丙姓”,有吏部正副郎者为“丁姓”。 为维护、推行门阀制度,载录门第、区别族系的谱牒之学因而十分盛行。在南朝刘孝标所注的《世说新语》中,引证的家谱、家传达数十种之多。这种别贵贱、分士庶的门阀制度,不仅的魏晋南北朝时十分流行,而且影响深远,成为维护封建社会等级制度的准则习俗。南宋郑樵在《通志·氏族略》中对此有一段十分精辟的论述:“隋唐而上,官有簿状,家有谱系。官之选举必由簿状,家之婚姻必有谱系。历代并有图谱局,置郎中吏掌之,乃用博古通今之儒,知撰谱事”,以便使“贵有常尊,贱有等威”。
是指东晋士族与皇权的共治,是一种在特定条件下出现的 皇权政治 的变态。 东晋百年的门阀政治中,曾经居于权力中心的士族只有几家。其中颍川庾氏受桓温诛戮;谯郡桓氏在桓玄败后死绝;太原王氏世称华胄,它的两支也都在政争中覆灭。只有琅邪王氏和陈郡谢氏,在长时间的复杂冲突中,没有受到集中的毁灭性的打击。所以王、谢家族人物就成为替新朝奉玺缓的工具而受到特别的重视,家族发展得以延绵久长,至于南朝之末。后代所称五朝门第,遂以王、谢为其代表。这种情况是由东晋的政局造成的,而不是说魏晋以来的门阀士族中,本来就以王、谢的门第最高。 门阀士族,是对魏晋南北朝时期地主阶级中有特殊身份和地位的一个阶层专称。东汉世家地主是其前身。一庄园经济为基础,累世经学,时代高官,“门生故吏遍天下”。门阀制度形成的标志是九品中正制的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