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居住证明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2024-12-01 18: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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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办理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身份证、房屋租赁协议或者有关居住证明等材料、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回答2:

办居住证明需要在派出所做一表三实,实有人口登记,三个月后带上本人身份证到当地派出所找管辖民警开居证明。

回答3:

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所证明,免冠一寸照片

回答4:

身份证,现居住的地址门牌号。

回答5:

一、办理《临时居住证》所需资料
1、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2、居住处所证明(含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租赁合同、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等);
3、本人近期相片;
4、《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育龄妇女提供)。
二、办理《居住证》所需资料
除提供办理《临时居住证》所需资料外,还应当提供与以下条件之一相符的相应证明材料。
1、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在居住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六个月以上的人员提供:
(1)劳动合同;
(2)市所辖区(市)县社保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含社会保险缴费查询单)。
2、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营业执照的人员提供: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营业执照的副本。
3、已购买房屋或者已在房管部门办理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且在居住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六个月以上的人员提供:
(1)房屋所有权证(未取得产权证的出具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入住证明)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2)市所辖区(市)县社保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含社会保险缴费查询单)。
4、符合市落户条件,但本人尚未办理户口迁移的人员提供:公安办证中心出具的符合市落户条件的证明。
5、《居住证》持证人的未成年子女提供:
(1)申领人父母的《居住证》;

(2)亲属关系证明(含户口簿、独生子女证、判决书、裁决书等证件或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