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聘任的合伙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对合伙企业债务是否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025-03-26 13: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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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聘任的合伙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对合伙企业债务不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被聘任的经营管理人员,不是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不具有合伙人的资格,因此无需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