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例说明相关性的归属学习。怎样叫做新知识从属于但又不完全包含于原有观念中,请教育心理学高手指导一下

2024-12-04 10:43:09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关于相关性归属学习,一般可以举个这样的例子来理解:
比如说如何来理解分子的运动呢?1,一般来说,分子是受热产生运动,所谓的分子热运动论,学名:布朗运动。但是分子受热运动是唯一解释分子运动的理由吗?显然是“不”。2,那么,分子的运动也可以用分子的引力场论来解释,分子的引力场造成了物质间的相互吸引,强力和弱力的存在,也是推动分子运动的重要原因。3,再比如:电子吸引论,因为电子的吸引力,造成物质间的相互吸引力。与2作用方式相同但原因不同。
了解了更多的知识后,我们就会发现相同问题的有不同的解释。这就是相关性的归属学习。
也可以通过这个例子解释新知识从属于,但不完全包含于原有观念。
这个问题高中课本上讲到,是解释物质运动的重要概念。后面两条,则是高等物理、核物理的理论,虽然是新知识,从属于解释旧有概念,但是完全可以明确地知道它们属于新的范畴。

回答2:

如果根据新知识与原有认知结构的关系,知识的学习可以分为下位学习、上位学习和并列结合学习。
  下位学习(类属学习),是一种把新的观念归属于认知结构中原有观念的某一部位,并使之相互联系的过程。包括两种形式:
  1、派生类属学习新知识是原有知识的特例或例证,是旧知识的派生物 哺乳动物-》鲸
  2、相关类属学习 新知识从属于原有知识某一观念,但不完全包含于原有观念中,二者是相互关联的从属关系
  上位学习也叫总括学习,即通过综合归纳获得意义的学习。
  并列结合学习是在新知识与认知结构中的原有观念既非类属关系又非总括关系时产生的,如学习质量与能量、热与体积,比较困难 (新旧观念并列)
如爱国 行为的理解。
派生归属指新学习的知识从属于原有认知结构中的某一观念,是原有观念的一个例证或说明。相关归属指新学习的知识从属于原有认知结构中的某一观念,但又不完全包含于原有观念中,不能由原有观念所代替。懂得它们的关系有助于知识的迁移,起到更快更好掌握新知识的作用。

回答3:

关于下位学习中的相关类属和派生类属总有一些同学在做题过程中出现疑惑,做题也是错误率较高。究其原因就是同学们掌握二者概念的时候,很多人都是用例子来记住概念,而不是用例子去理解概念。在这里纠正同学们一个错误的认识,就是例子仅仅是一种特殊情况,他应该是被概念所包含,而不应该与概念等同。所以想要对相关类属和派生类属更深刻的理解,还是需要各位同学认真理解其概念。
在这里为同学们提供了两个不同权威教材中对两个概念的表述和解释,希望能帮助同学们作出区分。
陈琦、刘儒德《当代教育心理学》中这样论述:
下位学习可以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派生类属,即新学习内容仅仅是学生已有的、包容面较广的命题的一个例证,或是能从已有命题中直接派生出来的。例如,知道了“长方形的四个顶角都是直角”,而正方形是长方形的一种特例,那就很容易理解“正方形的四个顶角都是直角”。另一种是相关类属,即新内容纳入可以扩展、修饰或限定学生已有的概念、命题,并使其精确化。例如,学生学习了“杠杆”的概念,知道了杠杆的力臂原理,而后他们学习滑轮,知道定滑轮实质上是一种等臂杠杆,这就把“定滑轮”同化到了“杠杆”之下,但学生对杠杆的理解也会有一定变化:杠杆并不一定是一根细长的,它也可以是一个圆轮子。
在皮连生《教育心理学》中有这样的描述:
在下位学习或类属学习中,需要区分两种不同的类属过程。
第一,派生类属过程。当新的学习材料作为原先获得的概念的特例,或作为原先获得的命题的证据或例证而加以解释时,便产生了派生类属学习。在上述两种情形中,所要学习的新材料可以直接从认知结构中原有的具有更高包容性和概括性的概念或命题中推衍出来,或者蕴含在其中,也就是说,新知识只是旧知识的派生物。在这样的条件下,派生材料的意义出现很快,学习比较省力。例如,若学生在学习正方形、长方形、三角形时已形成轴对称图形概念。在学习圆时,“圆也是轴对称图形”这一命题被纳入或类属于原有轴对称图形概念,新的命题很快就获得意义,学生立即能发现圆具有轴对称图形的一切特征。这种类属作用的结果,不仅使新的命题获得意义,而且使原有的概念或命题得到充实或证实。
第二,相关类属过程(correlativesubsumption)。新的材料类属于原有的具有较高概括性的概念中,原有的观念得到扩展、精确化、限制或修饰,新的命题或概念获得意义,在这种条件下产生相关类属学习。例如,过去已经知道“挂国旗是爱国行动”,现在学习这个新命题:“保护能源是爱国行动。”新命题类属于原先的“爱国行动”中,结果新命题获得意义,原有的“爱国行动”被扩展或深化。在这类学习中,新学习的材料与一些具有较高包容性和概括性的类属者如“爱国行动”结合,发生相互作用,但前者的意义并未完全蕴含在后者之中,也不能为后者所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