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子文不徇私情
子文是春秋时期楚国大臣斗伯比的儿子.他长大后先是接替父亲当了楚国的大夫,后来又被楚王任命为令尹,(相当于宰相),可谓一人之下亏人之上.有一天,子文的一个亲戚自恃有子文这样的后台,便在外面胡作非为,被司法官抓了起来.可是,司法官知道他是当朝令尹的亲戚后,吓得出了一身冷汗,赶紧给其赔礼道歉,并把他放了,之后,司法官又急忙赶到子文那里汇报,想借机讨好子文.没想到子文听了他的汇报,并不高兴,而是十分严肃地责问:
“犯人是你放的吗?”
“是呀”
“那就赶紧把他抓回来!”
司法官一听忙说: “他是令尹大人的亲威,我哪敢抓呀?”
子文生气地说: “为什么令尹的亲戚犯了法就不能抓?我们设立私法官,就是要维护国家法令的,你怎么能因为犯人是我的亲戚,就擅自把他放了?”
看到司法官为难的样子,子文接着说;”我身为令尹,应带头守法.平时,有罪犯对我依法严惩很有意见,但我并没有因此赦免他们.现在,我的亲戚犯了法,我怎能包庇他呢?你身为司法官却把你放了这不是要在满朝大臣和全国百姓面前昭示我是个私心极重的人吗?私心极重的人怎么能治理国家呢?”
子文的一席话虽令人敬佩,但见惯了官场上以权谋私和“一人得道,鸡犬不宁”的司法官还是有点想不通,他申辩道: “令尹大人,你以身作则的精神固然好,但许多大臣背地里谁没有为犯罪的亲朋好友求过情?”
子文说” “我不管别人怎么样,你身为司法官,就该依法办事.以后无论是谁犯了法,都不许随便释放!”司法官听到以后二字连忙说下不为例,这次就算了吧!”
“不行!”子文斩钉截铁地说:既然你不愿意,那我就自己去把他捉拿归案吧!结果,子文的那个亲威还是被依法惩处了.
40. 雷州盗记
雷州在广东是最远的一个郡。祟祯初年,有一个金陵人,以部曹的身份(去雷州)出任太守。船进入长江时遇到强盗。强盗知道他是太守,就把他杀了,同时把他的随从也消灭了,只留下他的妻子和女儿。群盗让同伙中一个最聪明而狡猾的人做假太守,拿着公文前往(雷州上任),而其余的强盗装做仆人,人们都不能察觉。到达雷州过了一个月,伪守非常廉洁能干,地方出现了大治的景象。雷州人都互相庆幸得到了好太守,他的部下以及监司使都称道并很器重他。
不久,“太守”贴出告示:禁止游客,所管辖的地方不能接待一个金陵人,不然的话,即使是太守最亲密的人,也一定要治罪。于是雷州人更加信服新太守竟能如此的严格耿直。
没有多久,太守的儿子来到雷州,入境以后,没有人敢留宿(他)。他问起这件事,才知道是太守有禁令,心中很感疑惑。次日早晨,“太守”出来了,太守的儿子在路边一看,不是他的父亲;讯问“太守”的籍贯、姓名,可都跟父亲-样。太守的儿子明白了,说:“唉,这是强盗啊。”可是不敢公开说,只好秘密地把这件事报告了监司使。监司使说:“别声张,我明天请太守吃饭,并且让你出来见他。”于是使官吏戒备,派兵包围“太守”的住宅,并在吃饭的地方埋伏下武装士兵。第二天,“太守”进来拜谒监司使。监司使请他喝酒,让太守的儿子出来对证,“太守”不能辨认。“太守”很难堪,想要起来作乱,于是埋伏的士兵立刻出动,在座位上揪住了他。那些包围“太守”住宅的士兵,也攻破官署冲了进去,几十个强盗仓促起来搏斗一番,都逃跑了,只抓住了其中七个人。按法律定了案,带上枷锁,押送金陵杀了他们。于是雷州的人们才知道以前的太守不是真太守,是强盗。
我听到这件事叹息着说:“奇怪呀!强盗竟能做这样的太守?现在的太守不是强盗,可是他们的行为很少不像强盗,就不如用强盗做太守了。那个贼太守,是强盗;他做太守做得很好,还胜过了其他的真太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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