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是广东省地级市。
河源市位于广东省东北部,地处东江中上游,东靠梅州市,南接惠州市,西连韶关市,北邻江西省赣州市。其范围是东经114°14′至115°36′,北纬23°10′至24°47′。全市面积1.5642万平方千米。
民国二年(1913年),属广东省都督府潮循道,后直属广东省革命政府东江行政委员会。
新中国成立后,先后属东江行政委员会、东江行政专员公署、粤东行政公署、韶关地区、惠阳地区等。
1988年1月7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河源县,设立河源市,辖源城区、郊区、龙川县、紫金县、连平县、和平县。
扩展资料:
河源市在春秋战国时称百越之地,属楚国。
南朝齐永明元年(483年),龙川析土置河源县。
明正德十三年(1518年),龙川析土置和平县。
明崇祯七年(1634年),和平、河源析土置连平县。
明隆庆三年(1569年)由长乐县(今五华县)、归善县(今惠阳、惠东县、古属川县)析土置永安县,民国三年改名紫金县。
河源地区汉朝属南海郡。
两晋南北朝属东官郡。
南梁天监二年(503年)属梁化郡。
隋唐属循州(期间曾更名龙川郡、雷乡郡等)。
南汉乾享元年(917年)析循州分置祯州、循州,河源地区属循州。
宋天禧五年(1021年)改祯州为惠州。
明洪武二年(1369年)循州并入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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