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商场撤柜合同没到期,公司给安排调动工作,本人不想去还可以要求给予经济赔偿吗?

2024-12-01 10: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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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撤柜调店不去有补偿,公司调岗需要与员工进行协。如果员工不同意调岗,公司需要提供新的工作岗位。如果公司以员工不同意调岗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支付赔偿金的。
法律分析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法律一般称作“经济补偿”。按照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包括:1.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提高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但劳动者不愿意续签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2.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劳动法中的特色制度,是劳动法倾斜保护理念的典型体现。对其性质,学界有三种学说——贡献补偿说、违约金说及社会保障说。用人单位法定义务:第一,从经济补偿金的给付、收受主体的恒定性及资金从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方向的流动等方面看,经济补偿金的给付具有单方性。第二,经济补偿金的给付并不是依据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约定,而是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直接适用的。其在主体的适用上具有平等性和强制性,只要双方确立了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的给付就存在潜在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回答2:

这个要看你当时的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工作地点是不是比较明确的。如果工作地点没有比较明确的话,因为换店而不去,对你们不是很有利的。对劳动部门而言,在同一个行政区域内,只换工作地点而未换工作岗位的,并不算违法的。如果你的合同明确约定是那个商场内的话,这样的调动你们可以不去,企业必须要向你们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回答3:

不能,公司有权利对你的工作进行分工调整。

你们没有权利选择在哪个店工作的权利,在哪店工作是公司安排。除非当初你们的用工合同上对此项做了相关的约定。你们要赔偿的依据又是什么呢?如果觉得不能适应现有工作环境,可以提前30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俗称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