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公共汽车站是城市的基础设施,因此,依法第54条的规定,公共汽车站的建设用地,可以不以有偿的方式取得,而是以划拨的方式取得。即国家无偿地将土地使用权划拨给公共汽车站的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