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仲裁法》,只有具有民商事仲裁资质的仲裁委员会才对民商事案件有仲裁权,且仲裁需当事人双方订立有合法有效的仲裁协议。
所以作为行政机关的镇司法所肯定没有仲裁权,只有调解权。调解需双方当事人意愿一致且调解协议合法有效才行。如果调解不成功,当事人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镇司法所没有仲裁权,只能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当事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
镇司法所是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为经济发展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建立健全辖区人民调解网络,达到组织、人员、制度、工作“四落实”。
镇司法所肯定没有仲裁权,只有调解权。调解需双方当事人意愿,并一致且调解协议合法有效才行。如果调解不成立,当事人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调解法》
第三条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二)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三)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那两位回答的都对,我就说下解决不了怎么办吧。首先,镇司法所解决不了的话,当事人可以和解、调解;再次,就是提起民事诉讼,都是当事人提起的,跟镇司法所无关了。诉讼时候证据的充分性和正确性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