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时需提供的材料:
1,申请表、可行性研究报告;
2,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3,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
4,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
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1,申请《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书面报告;
2,民政部门发给的社会福利机构筹办申请书;
3,服务场所的所有权、使用权证明或租用合同书;
4,建设、消防、卫生防疫等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书;
5,验资证明及资产评估报告;
6、机构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7,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名单及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及工作人员的健康证明;
8,法律、法规等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或者咨询当地所在市/区民政局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