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故意伤害致死要承担刑事责任,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有自首情节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具体量刑标准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节经审理确定 。
法律依据:
一、《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201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法发[2013]14号 2013年12月23日发布 2014年1月1日实施)三、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
4.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自首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恶意利用自首规避法律制裁等不足以从宽处罚的除外。
9.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其中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自由裁量的范围是比较宽,不同地区,不同法院,甚至不同法官对同一案件的判法也会存在差距的。只能说未满18周岁肯定会满18周岁的人轻很多(不同地方减轻的幅度又不同),自首又会减轻一点,还有赔钱并取得谅解的话肯定会比不赔钱好一点,得看具体案情了,少个一两年应该会有,想少很多应该不太会。
是故意伤害致死,还是故意杀人,判决结果会不一样。施害方是一两个人,还是三人以上,如果是三人以上,则可能是聚众斗殴或寻衅滋事。
看《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2009》,如果是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或聚众斗殴,这里都有相关的规定。
你还可以搜索一下“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与“故意杀人”在量刑上的区别,这样对本案的结果可能就会有个较准确的判断结果了。
由法院判决 但民事赔偿只是作为量刑的一种依据。
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