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将房产更名至你妻子名下是没有任何作用的,因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你能证明你的经济纠纷,是你婚前的个人债务,同时该房产不是用该债务购买的,才会不影响到你的房子。
其次,判决生效后,对方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可以依法申请查封、冻结、拍卖被执行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动产、银行存款以及其他收益等)。
最后,如被执行人只有一套用于居住的房产,是只能查封不能拍卖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房子不管在你们夫妻谁的名下,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唯一住房法院也不会强制执行。
如果不是唯一住房,并且法院判决书所判的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话,法院也是可以执行你爱人名下的财产的。但是反正更名不花费用,倒可以去做一下。
如果你们还是夫妻关系,肯定会执行的,只有一种办法,你们假离婚,离婚协议书里写你自愿把房子留给妻子,然后马上离婚,房子马上过户.不然,只要你们是夫妻,查封的时候,都是会一起查的,如果离婚了就没有关系了.
房产 夫妻共有 不行啊 躲不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