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以及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均应按规定交纳个人所得税。在国外工作,国内发工资的人员个人所得税的交纳起点是1600元。交纳方法同国内人员。应纳税额=(税前收入-1600元)*九级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