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还是不要用,顾客要是被夹手,或者被扶梯绞了,发生事故是商场的责任。
如果报停,首先是要树立禁止使用警示牌,然后去质量监督局申请停运。
下面是法律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第三十一条规定: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依照本条例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或者电梯制造单位进行。
电梯停止使用超过三个月需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科报停止使用,在下次使用时需重新报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科申请使用,并需重新检验,检验合格后发合格证后才开始使用,否则会罚款2千-2万元。
找找质监局电话问问吧。看看《死神来了》就知道电扶梯也能杀人的,人命关天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