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对.
以前在两个双引号的并列词之间要求加顿号,现在新规定是不用加顿号.
看用在什么地方,具体问题具体使用。
1、以下情况下,引号之间是要有标点符号的。
例:
介绍梁山好汉有:“一丈青”、“矮脚虎”、“母夜叉”、“一枝花”、“飞行太保”、“及时雨”、“鼓上蚤”和“铁笛子”等人 。
2、在对话时,标点符号在引号里面,引号间就不用标点了。
例:
他在街上遇见丫丫:“这么早上哪去呀?”“你管得着吗?”“怎么啦?这是冲着谁呀!吃呛药啦!”“就是你,告状鬼!”
扩展资料
引号
1.引号的形式为双引号““””和单引号“‘’”。
2.行文中直接引用的话,用引号标示。
例:
(A)爱因斯坦说:“想像力比知识更重要,因为知识是有限的,而想像力概况着世界上的一切,推动着进步,并且是知识进化的源泉。”
(B)“满招损,谦受益”这句格言,流传到今天至少有两千年了。
3.需要着重论述的对象,用引号标示。
4.具有特殊含意的词语,也用引号标示。
例:
(A)从山脚向上望,只见火把排成许多“之”字形,一直连到天上,跟星光接起来,分不出是火把还是星星。
(B)这样的“聪明人”还是少一点好。
5.引号里面还要用引号时,外面一层用双引号,里面一层用单引号。
例:
他站起来问:“老师,‘有条不紊’的‘紊’是什么意思?”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先用双引号“ ”,内部如需再引用,再用单引号‘ ’,若再需引用,使用双引号“ ”,以此类推。直排仍保持双引号在外,改用『』和「」。
中华民国教育部:先用单引号「」,内部如需要引用,再用双引号『』。而双引号内部又需要引用,则再用单引号,如此类推。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标点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