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付定金,如果不能在约定时交货的,算违约。
一、定金责任:
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根据双方约定,由一方按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的金钱或其他替代物。对此《担保法》做了专门规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也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据此,在当事人约定了定金担保的情况下,如一方违约,定金罚则即成为一种违约责任形式。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二、《合同法》具体法律条款:
1、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第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3、第一百一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注: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111条、合同法第107条对违约责任均做了概括性规定。
你与银泰之间已经成立了买卖合同,且自你交付定金时合同已经生效,即受法律保护。
你两之间的合同有数量、单价、货款,但没有交货期、明确的标的(即哪一款,后续可能会麻烦哦),目前你比较担心的是交货期。所以,下次让对方明确一个交货时间,逾期不能交货,你可以向他主张违约金,即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如果对方不敢明确具体的交货期,你可以参照通常的交货期(如对方对我承诺的交货期)要求对方交货,否则,可以向他主张违约金。
希望可以帮到你。
算违约
属于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