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将未收回的应收账款从员工工资中扣出违反了《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法》的实施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扩展资料:
《劳动法》中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
1、偏重保护和优先保护
劳动法在对劳动关系双方都给予保护的同时,偏重于保护处于弱者的地位的劳动者,适当体现劳动者的权利本位和用人单位的义务本位,劳动法优先保护劳动者利益;
2、平等保护
全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都平等地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各类劳动者的平等保护,特殊劳动者群体的特殊保护;
3、全面保护
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无论它存在于劳动关系的缔结前、缔结后或是终结后都应纳入保护范围之内;
4、基本保护
对劳动者的最低限度保护,也就是对劳动者基本权益的保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法
1、公司将未收回的应收账款从员工工资中扣出,这种做法明显违反了劳动法的规。
2、《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2】公司将未收回应收账款从员工工资中扣除,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30条规定。员工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者的职务行为的后果由公司承担,公司以未收回应收账款为由扣劳动者工资,没有法律依据。劳动者可以提起劳动仲裁维权。
公司无权克扣劳动者应得的劳动报酬。
对于未收回的应收账款,应当由公司直接向对方主张权利。
你可以向劳动局投诉举报,并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如数支付员工应得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