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试用期可以辞职去别的单位吗?

2024-12-01 00:5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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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试用期内是可以辞职的,但不建议立即去事业单位报到,因为部分地市会有不良信用记录,建议跟单位协商好再离开。

关于事业单位的一些要点: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规定,不受《劳动合同法》保护。

2.公务员的试用期是一年,但签订无限期合同而事业单位签订三年正式合同,到期续签。

3.事业单位的工作有个特点,合同岗位不固定,会随时根据工作需要调岗,听从领导调遣。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一样平时没有加班费和过节费、高温费,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如公务员,但义务相同,有时需要休息日值班。

扩展资料:

1、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

尹蔚民介绍,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四大重点分别为:

一要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立法进程。推动出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贯彻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加快出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奖励、考核等单项配套规定。

二要完善聘用合同制度。规范合同管理,探索完善聘后管理机制,研究制定聘用合同规定。

三要完善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岗位设置动态管理机制,开展管理岗位职员制试点。研究制定专业技术一级岗位实施方案,做好首批实施准备工作。

四要落实和规范公开招聘制度。加强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推动分业分类实施,提高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规范化水平。

2、规范央企负责人薪酬管理

“2012年,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稳步推进,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有序进行,23个省份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尹蔚民说,“2008年以来,全国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幅12.6%。”

对于2013年的工作,尹蔚民提出,一要完善企业工资制度。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加快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探索发布重点行业工资指导线。

同时,积极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范围,推动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探索建立最低工资标准评估机制,稳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改革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尹蔚民说,“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全面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二要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研究建立工资调查比较制度,继续做好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试调查。

三要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巩固义务教育学校和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成果。

3、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启动

尹蔚民当日介绍,启动工程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试点。

设岗,实行公开奏,加强统筹协调,做到条块结合、上下结合。要继续深化改革试点,不断总结试点经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严禁突击提拔干部、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或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切实加强新闻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营造良好改革氛围,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确保公益事业健康发展。

4、事业单位人员纳入社保

作为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行政法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将于7月1日起施行。届时,全国110多万个事业单位,3153万在编人员将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其养老金将面临保值增值难题。与各省市养老金结余资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同样面临着贬值风险与支出压力,因此加快全社会养老金委托投资模式顶层设计迫在眉睫。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作为中国第一部系统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行政法规,将于2014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确立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基本制度,在社会保险、工资收入等方面的相关规定呈现出改革亮点。多位专家表示,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由此将与机关体系松绑,有望走入长期平稳增加的通道,3100万人或涨薪。

2014年7月1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条例》中有关“事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规定引发了“养老金双轨制并轨在即”的热论。然而,人社部旋即出面澄清,“《条例》只是对于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至于工资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还需要另行研究确定。”

5、事业单位合同制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三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之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条例》明确要求,“事业单位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建立工资增长机制;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这意味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铁饭碗”即将全面打破,我国现有事业单位111万个,事业编制超过3100万人,他们的命运将受到什么影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把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的关系确定为“合同关系”,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中最大的转变,建立包括合同聘用、公平竞争、激励约束、权益保障的用人机制,逐步实现人员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目标,进一步搞活用人制度。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确定,事业单位作为法人,与工作人员通过签订聘用合同建立人事关系,确立了双方平等人事主体的法律地位,工作人员可以自主应聘,按聘用合同履行职责、享有待遇。自2002年来,通过推行聘用制度,全国90%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经签订了聘用合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事业单位

回答2:

可以,没有违约金一说,只是事业单位有人事管辖权,如果他不放你档案的话,是不能用劳动合同法来解决的。。。但是好在你考的是公务员,有政策,他不得不放。。。建议你报道前与现在的单位沟通好,要和谐嘛~当然也可以不用去,免得到时候领导给你小鞋穿,麻烦~

回答3: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四章 聘用合同
第十二条 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第十三条 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第十四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十五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六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七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九条 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事业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回答4:

事业单位内试用期的员工不能随时辞职的。正规事业单位编制内的员工,参考公务员法辞职;编制外的劳动者,应当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或者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时辞职。

回答5:

事业单位试用期可以辞职。现在一般都不用缴纳违约金了,除非给你安排了价值不菲的外训,签订了服务期。你刚去事业单位,人家肯定不会拉你去培训的,放心大胆的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