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协会是保护消费者利益的社团组织,涉及的面比较广,但也不是事事均管。因此消费者要注意,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投诉规定》,以下情形不予受理:(1)经营者之间购、销活动方面的纠纷;(2)消费者个人私下交易纠纷;(3)商品超过规定保修期和保证期;(4)商品标明是“处理品”的(没有真实说明处理原因的除外);(5)未按商品使用说明安装、使用、保管、自行拆动而导致商品损坏或人身危害的;(6)被投诉方不明确的;(7)争议双方曾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执行,而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8)法院、仲裁机构或有关行政部门已受理调查和处理的;(9)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