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再婚后离婚能分去子女的财产吗

2024-11-27 12:3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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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再婚后的财产,属于再婚夫妻个人或者共有部分,在再婚夫妻没有死亡之前,子女无权分配和继承。再婚夫妻一方死亡,首先需要对财产确权,确定那些财产属于死者个人所有。规定是,再婚前的登记在个人名下的属于登记人婚前个人财产,再婚后取得共有财产有一半属于死者个人所有。以上属于死者的合法财产可以作为遗产,有继承人办理继承。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就要按照遗嘱执行继承。无遗嘱前提,要按照继承法规定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再婚配偶),死者子女(死者所有亲生子女和继子继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分继承属于死者个人合法拥有的全部财产。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夫妻互为对方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再婚配偶与老人的子女平等地享有遗产的继承权。或许正因为平等地享有遗产的继承权,很多子女会反对父母再婚,亦或是要求老人通过立遗嘱的方式约定各方的财产由各方子女继承。如果老人婚前对财产进行了约定,那就依照约定来认定;如未约定各自财产的权属,那就只能按照法律依据来认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回答2:

1、原则上不能,事实上有可能;
2、夫妻离婚分割的是他们的婚后共同财产,婚前财产仍然各归各的;
3、再婚后的老年人可能从自己的亲生子女处获得一些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的说明,这些也是夫妻的共同财产,这样一样,离婚时自然也要分割,从这个意义上讲,离婚时是可以分得对方子女的财产的(从法律上讲,财产所有权已经转移了,其实不是子女的财产了)。
4、再婚一方的子女在给自己的亲生父母财物时,一定是心甘情愿的,但再婚夫妻间的感情也是真实的,所以往往会把子女给自己的财物,让再婚对象享用。这样往往会导致自己子女有意见,这种想法可以理解,但不妥,因为财物已经给予别人后,如何处理就是别人的事了,如果横加干涉,对方岂不成了你的木偶?这也是对自己的亲人的不尊重啊!
感情好时,财产也就共同了,等到离婚时,想分开,那就只好依法而行了。

回答3:

不能,因为继承法是上位记错没有下位继承的说法

回答4:

看离婚时的协议和约定的内容。子女是子女的财产,一般不能分。

回答5:

可以。父母离婚但父母子女关系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