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出于防汉制夷的政治考量,同时为了打击毁灭反清复明实力,配套施行了空前绝后的闭关锁国政策,甚至实行了残酷的沿海迁界(康熙时期),一度因为海禁,迁途造成了几十万人的死亡和数不清的大小屠杀!清朝海禁的后果是在以海禁,文字狱等一系列配套策略的配合实施下,完全摧毁了中国文化的发展道路,废弃了明末以来形成的传统主动海防观念,扼杀了中国的海洋贸易,国内工商业的发展。满清政府的既定政策,对中国在整个十八十九世纪的落后屈辱历史负担有主要的责任。
清康熙元年(1662),为防御郑成功的进攻,下令在潮州实行海禁,将沿海居民迁入内地50里;至康熙三年(1664)又再迁徙50里(包括今潮安县庵埠、彩塘、铁铺、官塘一带),禁止出海捕鱼和贸易。康熙五年(1666)撤销澄海县并入海阳县(至八年才恢复)。康熙十年(1671)重申海禁,不准闽粤二省船只过洋。海禁一直延续至康熙二十三年(1684)清政府收复台湾之后始解除,准许澄海、南澳等地居民回原籍耕种,准许对外贸易。海禁给潮州人民带来重大灾难,生产、贸易受到严重破坏。
康熙时,清朝政府虽然开关与外国贸易,但对外国商船的活动极为注意,对逗留外国的中国人也防范极严.康熙下谕地方官要在沿海各地增设炮台,并指出"海外如西洋等国,千百年后,中国必受其累,国家承平日久,务需安不忘危".可见康熙对西方殖民主义者始终是存有戒心的.
随着当时海上商业的发展,清朝政府对外贸易的限制也日益严格,清朝的闭关自守,最突出的表现是在乾隆,嘉庆时期.
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由于英国等殖民者在中国沿海进行种种非法的活动,清朝政府传谕外国商人,从这年开始,只准在广州一口通商,不得再往厦门,宁波等地.此外,清朝政府又制定了很多限制外商的禁例,如外商不得在广东省城过冬,外商需听中国行商的管束,外商不得随意奴役中国人,外商不得在广州自由出入等等.同时也加强了对内地商人的限制,设立了保商制度.保商受政府委派,拥有对外贸易的特权,凡外来的一切人员,船只,货物及纳税等事皆由保商担保.
加税也是限制与西洋各国通商的办法之一.清朝政府的关税分船钞,货税两种.除康熙时曾一度减轻税额外,以后各种名目的附加税日益增多.乾隆时,清朝即以加重浙江等地海关税以抵制外商北上.同时,清朝政府还先后颁行了禁止五谷,金银,铜觔,丝斤出洋的种种禁令.
清朝建立伊始,清政府为了禁止和截断东南沿海的反清势力与据守台湾的郑成功部的联系,以巩固新朝的统治,曾于顺治十二年(1655年)、十三年(1656年)、康熙元年(1662年)、五年(1666年)、十四年(1675年)五次颁布禁海令;并于顺治十七年(1660年)、康熙元年(1622年)、十七年(1678年)三次颁布“迁海令”,禁止人民出海贸易,这在相当程度上中止了明末以来海外贸易繁荣的局面。
1683年清朝攻占台湾后,康熙接受东南沿海官员请求,停止了清初的海禁政策。但是康熙的开海禁是有限制的,其中最大的限制就是不许与西方贸易。康熙曾口谕大臣们:“除东洋外不许与他国贸易”,并说:“海外如西洋等国,千百年后中国恐受其累,此朕逆料之言” 。而且此时日本的德川幕府为了防止中国产品对日本的冲击,对与清朝的贸易采取严格的限制。因此,此时的海外贸易与明末相比,已经大为衰弱。
到了乾隆以后,清朝开始实行全面的闭关锁国政策,一开始是四口通商,到后来只有广州开放对外通商,且由十三行垄断其进出贸易。清朝的闭关锁国政策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中国与西方世界的接触。
海禁是清朝政府为了抵御倭寇而禁止百姓出海,与海外人员交往的政策。
防止倭寇的骚扰
防御台湾郑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