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考试基本学历条件划分,各类考生的具体科目如下:
<一>专科层次(高中及以上学历起点专科)
考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申论 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
<二>本科层次(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
考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申论 民法学
<三>法律硕士(法学)
考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申论 专业综合Ⅰ(刑法学、民法学) 专业综合Ⅱ(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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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时间为2013年9月21日、22日。笔试内容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满分均为150分。教育考试科目由教育部统一确定。教育入学考试科目由教育部统一确定,各培养层次职位分为:公安系统专科培养层次职位,教育入学考试科目为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司法系统专科培养层次职位,以及所有专升本、本科二学位培养层次职位,教育入学考试科目为民法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层次职位,教育入学考试科目为专业综合I(刑法学、民法学)和专业综合II(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考试大纲》(附后)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教育部分别负责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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