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性质不同
1、教育局: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
2、文化局:主管当地文化艺术事业的政府工作部门。
二、主要职责不同
1、教育局主要职责:
(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研究制定国民教育的具体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制定国家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规划,制定教育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组织、指导、协调实施国家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教育体制改革与办学体制改革。
(三)负责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校外教育、成人教育和高等教育(含社会力量办学)的工作,并进行协调,指导和监督区、县(国)及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
(四)负责全国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全国中小学校长的任职资格;参与制定国家教育系统人事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指导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高师毕业生就业分配。
(五)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起草教育经费筹措、教育贷款、教育收费、教育基础设施投资等方面的法规和办法。
按照党中央确定的增加教育经费的原则,监测各区县(国家)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国务院和省、州政府根据有关规定,管理本局所属国家教育基础设施和教育机构的资金和国有资产,管理本局所属的工学、校办产业,引导国民教育制度。
(六)负责调整全国各类学校布局,管理学校基础设施、校舍、校舍和教育用地。
2、文化局主要职责:受文化局委托对当地文化市场进行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文化经营活动,营业性演出活动中的各种违法违章行为,依法查除各种违反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
扩展资料:
文化局及其委托的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文化稽查大队、文物管理办公室在全县范围内宣传贯彻文化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执法,依法检查管理文化市场经营活动,保护合法经营,制止和查处文化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法律行为促进了文化市场的繁荣和健康发展。
为保证《文化局执法监督公示制度》切实得到贯彻落实,产生良好的社会效果,文化局拟成立文化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对执法管理人员遵守《执法监督公示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教育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文化局
文化局和教育局的区别是职责不同:
文化局主管当地文化艺术事业,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艺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订当地文化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规章和管理办法,综合管理当地社会文化事业,图书馆事业,归口管理当地文化市场、文物事业、电影发行和放映、对外文化艺术交流。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新闻出版著作权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地方性新闻出版、著作权的管理规章和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办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教育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构编制委员会规定。国家教育部是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统筹管理本部门的教育经费;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贷款、教育收费和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规章和办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国家确定的教育经费增长的原则,监测各区、县(国家)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对全国教育基本建设和局属教育事业单位经费及国有资产进行管理;指导全国教育系统内部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工作。
文化局是管理电影院书店等等发面的
教育局管理学校律师等等方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