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环卫工人,但在工作中没穿工作服发生意外那算工伤吗?

被车撞断脚了。
2025-03-20 15:0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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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环卫工人未穿工作服,工作中受伤应当认定为工伤。
  环卫工人,未穿鸽子王,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为工作原因收到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一)项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未穿工作服虽然有过错,但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保险,排除自杀和自残、醉酒和吸毒,以及故意犯罪的的情形,不因员工本身过错影响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回答2:

不穿工作服属于违反工作规程,不影响工伤认定。应该属于工伤。
认定工伤的前提是,用工单位给你足额、按时缴纳了工伤保险。如果用工单位没有足额、按时缴纳工伤保险,工伤管理机构不会支付你治疗费、补偿金,你可以要求用工单位赔偿。
在我国,符合工伤认定的交通事故中,工伤管理机构多要求伤者先行按照交通事故处理和赔偿,如果交通事故赔偿高于工伤补偿,工伤保险机构一般不会在支付补偿金。如果交通事故赔偿低压工伤补偿,工伤保险机构一般只会补足差额。

回答3:

只要你在上班的时间范围内就算工伤的,你尅看下劳动合同的,那里面相当的规范

回答4:

只要是在工作的时间内发生意外都算工伤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