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防范审计风险?防范审计风险有什么作用?”
(一)主观因素
1.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执业水平。审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不高是产生审计风险的主要原因。审计活动是一种技术性很强的活动,它不仅要求审计人员具有扎实的会计、审计、税务、法律知识和审计基本技能,还要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准确的判断能力和相关的政策理论水平。如果审计人员达不到这样的素质,就很难对会计资料反映的经济活动作出科学的判断,审计风险也就在所难免了。我国的审计事业同发达国家相比起步较晚,审计队伍比较年轻,在我国目前的注册会计师中,通过我国专业任职的资格考试的不到一半,很多审计人员缺乏经济理论、基建工程技术、现代信息技术等专业知识,与现代审计制度对审计人员的要求不相适应,直接影响了审计工作开展的深度和广度,导致审计风险的产生。
2.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的责任心及职业关注。在实施审计的整个过程中,审计人员保持高度的责任心和职业关注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降低审计风险。纵观所有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过失中,由于缺乏谨慎的工作态度和高度责任心,盲目接受委托、未严格按照《独立审计准则》执行公务、擅自缩小审计范围、简化审计程序导致审计结论错误的不在少数。对职业关注缺乏热情也是产生审计风险的重要原因。
3.审计方法本身存在的缺陷。现代审计是建立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健全的基础之上的抽样审计,所奉行的是成本效益相结合的原则,而这两点本身就是允许一定审计风险存在为前提的。在抽样审计中,审计人员往往为了用有限的成本达到较高预期的效益,放弃相当一部分的样本资料,这就更加大了作出正确审计结论的难度。审计结果存在的误差就不足为奇了。
(二)客观因素
1.审计执业环境欠佳。(1)审计活动所处的法律环境、经济环境不理想是形成审计风险的一个客观原因。《独立审计准则》的颁布,一方面确立了独立审计的合法地位,另一方面也明确了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但是,我国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恢复和发挥毕竟只有20多年,同国外300多年发展历史相比既缺乏成熟的理论、更缺乏实践经验,加之法律、法规不健全,惩戒配套制度不到位、规范力度不够,致使审计独立性差,审计人员风险意识差、抗风险能力差。(2)行政干预的制约也会加大审计风险。独立性审计工作的灵魂。不能有效保证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的在组织上的独立性、在业务工作中的自主性和权威性,就不能保证审计质量和规避审计风险。长期以来,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挂靠政府部门“官办官营”,政府过多地干预审计工作、误导审计结论,使审计结论失真、失实,进一步加剧了审计风险。(3)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使审计面临风险。近年来,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但会计信息市场的会计信息质量依然不如人意,会计基础工作弱化使以此为基础来进行综合判断的审计面临着愈来愈大的风险。
2.现代审计对象的复杂性和审计范围的拓宽。知识经济,经济全球化和中国加入WTO,使国内经济环境变得复杂,同时也使审计的对象日益复杂化。随着受托责任的发展,审计的范畴不断扩展,审计服务领域从财务报表的验证和管理咨询扩展到质量的审计、风险评估等,审计范围的扩展也给审计职业界带来了新的风险和压力。
3.政府和社会公众审计的意见依赖程度日益提高以及对其认识上的偏差。审计活动作为现代社会经济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越来越受到政府和社会公众的认可和重视并逐步对其产生依赖。审计结论大到影响政府的宏观调控,经济、税收的政策的制定,金融证券市场的波动,小到影响居民的投资、理财。委托方对审计人员的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细。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审计人员的审计责任和审计风险。
是因为审计风险包括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和检查风险”。固有风险是指不考虑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况下,会计检查工作本身发生重大错误的可能性。控制风险是指与被审计业务有关的内部控制未能预防和检查出账户金额或业务中重要错误的可能性,它可以通过条例性测试进行测量。检查风险是指审计人员和审计工作方面出现问题所导致的风险。如审计人员经验不足、责任心不强等。
固有风险则是审计客体根本的方面,它是审计主体进行审计活动直接考察的对象与依据,一切审计风险均与之有关。固有风险的形成直接同被审计单位的经营管理及会计资料的形成密切相关。因此,考察审计风险的起点,可以追溯到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制度及其规范化管理等问题上来。
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是否完善、经营状况是否稳定是控制风险形成的主要原因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是审计机关实施审计监督的基础,如果没有内部控制制度,或内部控制制度形同虚设,或者内部控制执行不力,都会直接导致控制风险水平增高。在这种情况下开展真实性审计等审计项目要求得出客观公正的审计结论简直是不可想像。
审计主体的个人知识结构、专业水平、审计技能及工作经验等业务因素是制约检查风险的重要根据在审计实践中,对审计事项的判断、认定、归纳与综合等,依赖于审计人员知识水平、技能及经验等,这些直接影响着审计质量的优劣,构成了审计风险的主观性因素。审计人员的经验和能力,包括审计人员进行判断的基础上运用恰当审计程序的能力。作为审计主体的审计人员,知识结构越健全、专业水平越高、审计技能越娴熟、审计经验越丰富,那么对审计客观的把握能力就越强,所发现被审计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隐含的虚假信息及挖掘其内部存在的问题本领就越高,反映到审计主体方面的检查风险概率就越低。 在探讨审计风险涵义的基础上,对目前我国注册会计师(CPA)审计风险产生的原因进行了分析,认为审计环境的影响、审计技术的局限性、审计内容的复杂性、审计人员素质和事务所的管理等是构成审计风险的主要成因.有针对性地提出从注册会计师及其事务所自身建设、作业过程以及其他方面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以保障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一. 审计风险的主要成因
1.审计机构自身不当形成的。如审计人员素质、能力的差别造成同类审计业务结论不同;审计人员职业道德品质的高低决定审计行为的偏差,导致审计结论的偏差;审计人员在取证和选用证据上,都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如果取证不充分,其结论也就不一定合理;审计操作不规范、审计程序脱节、主观臆断、凭经验办事,就增加了审计的失误率;审计方法选择不当,也将影响审计结论的是否正确等。
2.社会环境对审计风险的影响。这主要是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或执行不力,而审计人员又不能觉察所造成的风险。即使审计人员确认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合理或在关键环节上失控,其提出的修正建议是否能够真正适合被审计单位的经营活动,也会形成一种修正风险。如果社会及公众审计意识增强,企业便会重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严格会计核算,其审计风险就会降低。反之则升高。
3.经济环境对审计风险的影响。市场经济成份的多元化,被审计单位行为的不稳定性,如企业改组、兼并、重组等,使审计人员对企业的情况难以全面地反映和评价,获得正确结论的难度加大,从而增加了审计风险。
4.法律环境对审计风险形成的影响。法律是审计工作的依据,如果法律体系不完备或不衔接,审计人员就失去统一的判断标准,增加风险机会。我国先后颁布的《审计法》、《注册会计师法》等明确规定,对审计人员的失职行为和违章行为分别追究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5.审计方法对审计风险形成的影响。一是审计方法模式滞后,仍停留在账项基础审计和制度基础审计阶段,而国外已发展到风险导向审计阶段;二是无论采用判断抽样还是统计抽样,它都是根据审计人员的经验主观判断,极易遗漏重要的项目;三是审计操作不规范,如审计人员为了降低审计成本随意放弃一些自认为不必要的审计程序,审计方法的选用不科学,审计报告的编写不明确、不公允等。
二、审计风险的防范与控制
(一)从审计机构和人员方面看
要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系统的审计工作制度,以确保审计工作质量;增强审计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审计人员的
(二)从审计程序的层面分析
1.受托阶段。要详细了解委托人的委托目的和业务内容,对可能产生的风险进行预测和分析,只有通过充分了解确认有承办能力,才能签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分清各自的职责范围,并对委托事项进行协商。要如实向委托人介绍社会审计的规定,以防以后发生误会。同时,审计机构还要注意防止委托方提供的假证据,在签约时要写明委托方对提供的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等内容。
2.准备阶段。事务所要根据承办项目的要求和任务,以及被审计单位的行业特点和情况复杂与否,确定选派专业性强、能胜任的审计人员组成审计组。制定好审计项目、内容、目标、方法和任务等工作计划。
3.实施阶段。这一阶段的审计风险防范有三个重要环节:首先是审计取证,审计人员取得的证据必须充分、有力、合规合法、客观真实,具有可证性,收集的证据一定要经过审计人员、被审计单位的主管和有关人员共同签章才可生效。其次,应规范审计工作底稿,因为,审计工作底稿是审计人员在审计活动中制作的“原始凭证”。最后,审计人员应严格自律,自觉执行执业标准和职业道德规范。
4.报告阶段。提交报告前,应对审计工作底稿中有关重点问题、重要程序和对审计报告有直接影响的部分进行认真复核,确保准确无误。起草审计报告时,对审计报告中的审计结果及依据和审计评价及建议,要注意符合业务约定书约定的项目、内容和要求,做到事实清楚、客观公正。审计依据要准确,文字简练、措辞恰当、表达清楚。初稿形成后,送交委托方征求意见并限期给予书面反馈意见,要对委托方反馈意见的采纳情况予以说明,作为工作底稿归档。在发送报告的同时,要将各种相关资料整理归档。
(三)实施审计项目时
1.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项目时,应当先对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和内部控制进行问卷调查和进行符合性测试,对被审计单位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的高低做出评估,看其内控是否严密,并找出弱项,以作为实质性测试时的重点。
内部控制问卷调查可以由被审计单位管理部门自我评价,主要评价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内部控制问卷调查,只能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做出初步评价,要真正评价企业内部控制的质量,必须通过符合性测试。符合性测试主要是通过一定的审计方法,测试被审计单位业务活动的运行与相关内部控制的符合程度,找出弱项,确定实质性测试的重点。
2.在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进行问卷调查和符合性测试后,根据其评价以及对内部控制松弛部分和汇总的弱项,确定实质性测试的性质、时间和范围,并应当实施详尽的实质性测试程序,以便将检查风险以及总体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水平。在实施审计项目时,具体应进行以下实质性测试:
(1)流动资产类实质性测试。包括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预付货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等项目的测试。流动资产的特点是流动性强。有些项目收支频繁,余额经常变动,如货币资金、存货等,需要经过盘点才能确认它的余额;另有些项目,是与其他单位的往来结算,如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必须通过向对方单位询证才能确认。因此,盘存、函证是流动资产类实质性测试常用的方法。
(2)长期和固定资产类实质性测试。包括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和累计折旧、再建工程、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等项目的测试。长期和固定资产类项目的特点是使用期限较长,并在使用中保持原有形态,特别是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的价值都是分期摊销的。因此,盘存、计价、计算是长期和固定资产类实质性测试常用的方法。
(3)负债类实质性测试。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未交款项、预提费用、长期借款等项目的测试。除预提费用外,都是往来结算项目,审计方法主要是函证或计算核实。
(4)所有者权益类实质性测试。包括股本、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等项目的测试。审计方法主要是查证有关规定、计算核实。
(5)损益类实质性测试。包括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销售费用、销售税金、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本年利润、所得税等。审计方法主要是查证有关规定,计算核实。
(6)其他类实质性测试。其他类审计主要是在实质性测试阶段需要关注的其他问题,如关联交易、或有损失、期后事项、持续经营能力等。这些事项不是都能从凭证账册中发现的,有的需要被审计单位提供,有的需要通过与管理人员和有关人员交谈了解,或通过有关合同、章程联系起来分析才能知道。对这些资料的取得,都要通过审计工作底稿记录下来,在审计报告中作恰当的披露。
3.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除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进行问卷调查和符合性测试,并实施详尽的实质性测试程序外,为降低审计风险还应要求被审计单位签署一份“被审计单位声明书”。这是因为对被审计单位的审计是建立在被审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相关资料的基础上的。如果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资料不完整、不全面、不真实,审计人员据以做出的审计结论可能是错误的,从而会导致对审计成果使用者的误导。因此,要求被审计单位发表声明,表明对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