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按《劳动法》82条规定:企业不和劳动者签劳动合同,企业需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从满一个月开始)。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30天内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并补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