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高校中文系兼课,每月两次,每次课酬400元; 为什么不缴纳个税

2025-03-24 12:4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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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这属于一次性劳动报酬。在实际操作中,当月因同一事项发生的多次一次性劳动报酬,税务要求合并计税。要注意哦,是按月计税,不是按年。

根据你的这个例子,2次都是因为授课,所以当月应按800元,按一次性劳动报酬计税。一次性劳动报酬少于4000元的,起征点是800,所以此人刚好不用交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