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根据《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新疆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中提到:国务院国办发[2012]46号文件要求,在进城务工人员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等前提下:自2016年起,一、具有合法稳定职业、二、连续5年以上持有新疆居住证,三、按国家规定在新疆缴纳两年以上社保和纳税证明的进城务工人员,四、随迁子女具有初中二、三年级及3年完整高中学籍的,可报名参加高考,并与新疆籍考生同等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