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七年,还能追要这几年对方未付给孩子的抚养费吗?

2024-11-28 07:4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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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根据民诉法原告就被告原则,您需要到西安去起诉他。
2,根据民诉法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这些就是您需要准备的。
3,以前未给的生活费,因为诉讼时效已经经过,所以理论上讲是要不到的,不过您依然可以尝试,不是完全没有希望。
4,可以追要教育医疗等费用,留好证据,如发票等。
5,当然可以增加以后的抚养费,但是一次性支付不妥吧,万一孩子将来读大学读研究生呢?总不能只给到18岁就停了吧。
祝您好运。

回答2:

1,抚养费依法可以变更的(增加或减少).
2,你要提供被告确的地址,否则不符合受案条件。
3,关于以前拖欠抚养费一事,因你是按月给付也应按诉讼时效执行。

回答3:

完全可以起诉他,没任何问题,

回答4:

跟男方离婚,前前四年的抚养费还要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