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的烟丝收回时,产生消费税纳税义务,委托加工环节的消费税=(60000+30000)/(1-30%)*30%=38571.43元。A厂收到加工费或取得加工费收款凭据时产生增值税纳税义务,委托加工环节的增值税=30000*17%=5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