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运输事故给旅客造成人身、财产损害。应如何赔偿

2025-04-02 06: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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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购票乘车,即与铁路运输企业签订了铁路客运合同,乘客接受运辕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犯的权利。

根据《铁路法》第10条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保证旅客和货物运输的安全,做到列车正点到达。”铁路运输企业违反上述义务,给乘客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除非依《铁路运输损害赔偿规定》第4条的规定,因不可抗力或者旅客自身原因造成人身死亡和自带行李损失的,铁路运输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规定》第5条的规定,铁路运输企业根据此规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对每名旅客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40000元,旅客白带行李损失赔偿责任限额为800元。但铁路运输企业和旅客有书面约定高于法定赔偿责任限额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