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退房,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日到了以后,给开发商发房屋催交通知书,在其后三个月合法期限内开发商仍不能交房的,你有权要求退房,开放商应该合同约定返还你已付的房款及产生的活期利息,约定有违约金的,一并赔付.
你们所签的购房合同上已经明确约定了:如果开发商逾期交房按照第二种方式处理,虽说第一种对客户有利,但是双方约定的时候已经放弃第一条了,所以,你只能要求开发商给你延迟交房的违约金了。退房对你来说不现实。
我是做房产销售的,一般买房签署合同后很少有退房的,哪怕是退,也是找很多开发商的熟人,房价的增长是个不得不考虑的客观事实。
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第15条和《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3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义务的,当事人一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