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女的。
贞德还有另外一个罪名:像男人一样穿衣服。
审判贞德
这在1431年可是一项大罪。当时的教廷是按照圣经上的训令(《申命记》第22章第5节)来判罪的。“妇女不可穿戴男子所穿戴的;男子也不可穿妇女的衣服,因为这种行为都是天主和你的神所憎恶的。”贞德在战场上穿的是甲胄,但是在军营里却穿的男装,据记载,她穿的是一种很短的灰色的束腰外衣,套在朱红布料做的、织的很密的长筒袜子上面。那个时候还没有橡皮筋,男子的长统袜的顶端都开有成对的扣眼,中间用绳子串起来系紧。一般人用七种以上的花色来系这种袜子,而贞德用了20种,而且还系得很紧。主要是为了保护自己“奥尔良少女”的身份。在监狱里,贞德宣称,没有紧身的袜子,她感到很不安全,她要和教廷抗争到底,准备接受自己的命运。后来,她被套上一身长袍。行刑时,她没有遗言,只是向敌人发出了嘲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