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能给员工买社保。
所需材料:
1、单位的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银行开户许可证(以上的这三个证需要带上原件和复印件)。
4、法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相关的单位开户的表格和人员增加的表格。
6、在劳动局办理的人员的录用手续。
扩展资料
社会保险费的分担主体是国家、企业和个人。这三个主体的不同组合就产生了许多费用的分担方式,即使同一国家,在不同的社会保险项目中可能使用不同的保险费用分担方式,其中以雇主雇员双方供款、政府负最后责任最为普遍。
在雇主雇员共摊保险费用的方法中,又可细分几种情况:
1、费率等比分担制
2、费率差别分担制
3、费率等比累进制
如何计算保费
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1、社保缴费基数
社保的缴费基数,是指企业或者职工个人用于计算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用此基数乘以规定的费率,就是企业或者个人应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金额。
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与当地的平均工资数据相挂钩。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确定的。每年确定一次,且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社保基数申报和调整的时间,一般是在7月。
企业一般以企业职工的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一半则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在我国,缴费基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申报,依法对其进行核定。
2、缴费比例
缴费比例,即社会保险费的征缴费率。我国《社会保险法》对社会保险的征缴费率并未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按照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险相关政策的规定,对不同的社会保险险种,我们实行不同的征缴比例。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社会保险
个体工商户能给员工买社保,办理时需要携带:
1、单位的营业执照(正、副)。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
3、银行开户许可证(以上的这三个证需要带上原件和复印件)。
4、法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相关的单位开户的表格和人员增加的表格。
6、在劳动局办理的人员的录用手续。
扩展资料
1、保障性。保障性是实施社会保险的根本目的,就是保障劳动者在其失去劳动能力之后的基本生活,从而维护社会稳定。
2、法定性。法定性就是国家立法,强制实施。
3、互济性。互济性是指社会保险按照社会共担风险原则进行组织的。
4、福利性。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它以最少的花费,解决最大的社会保障问题,属于社会福利性质。
5、普遍性。社会保险实施范围广,一般在所有职工及其供老的直系亲属中实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保
个体工商户能给员工买社保。
需要材料有这些:
1、体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原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开户银行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银行缴费合作意向书原件及复印件。
6、公章。
个体工商户社保办理程序同企业办理流程基本相同。根据社保费征缴条例规定,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等有关证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流程如下:
1、申报单位填制《社会保险登记表》
2、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花名册
3、并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成立证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各一份。
申报单位经办人持上述资料送地税审核后,符合条件的送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个体户办社保开户后,需要去办理用工备案。
个体工商户能给员工买社保,办理时需要携带:
1、单位的营业执照(正、副)。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
3、银行开户许可证(以上的这三个证需要带上原件和复印件)。
4、法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相关的单位开户的表格和人员增加的表格。
6、在劳动局办理的人员的录用手续。
社保即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分担年老、失业、疾病以及死亡等社会风险,实现社会安全,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
社会保险 (Social Insurance) 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个体工商户能给员工买社保。
企业首次办理社会保险程序如下:
一、企业需要携带如下证件:
1、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原件;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二、其它需要携带:
1、公章;
2、《职工申报表》;
3、新增参保人员一寸彩照二张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4、农业户口人员提供农业户口复印件(复印第一页和本人页);
5、新增人员同时报U盘 。
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后才能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不能向前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