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培训机构多年,经过自己的努力,学员人数增多了,机构规模也上来了,这时候,你就开始考虑开分校或者拓展新项目。你觉得,原来的管理比较成熟了,所以,就把原来的校区或者项目交给一个自己信得过的手下去干,自己去做新的校区和项目。
但是脱手后不久,发现机构招生和营收不仅没上来,还出现了下滑。你会很疑惑,这个老师的管理水平挺不错的。原来做中层的时候挺有潜力的,怎么回事呢?你就跟这个分校长或者项目负责人沟通了一番,发现也挑不出什么大毛病,你就更加疑惑了,到底是哪里有问题呢?
社区里很多校长都面临着这样的问题。怎么让分校校长和项目负责人可以想你一样尽心尽力干,你是不是正在思考这个问题?
然而,我们不得不承认人性的自私。在这个机构里,你拥有店面资产,是所有者,在管理学上叫委托人;他拥有经营能力,是经营者,在管理学上叫代理人。
所有者和经营者在一些利益上其实是有不一致的。
常出现的问题是,当有了收益,所有者认为是投资汇报,经营者会认为是劳动成果,都觉得对方占了便宜,所有者不愿意分利润,经营者不愿意尽心尽力。这种现象就是“代理两难 ”。
“代理两难”是委托代理机制存在的一个大问题,源自于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目标和利益诉求不一致形成的分歧。
这时候有校长说了,所有者和经营者有分歧?那好办!我出让给她一点股份,让她成为合伙人,把他变成所有者就好了。
的确,委托人和代理人共担风险是一种很好的方式。
对一家初创公司来说,每天都是风险,如果“激励不相容”,总经理就会无视创业风险。所以,代理人必须购买股份,成为股东。
现在很多校长为了表示对核心领导层的关心和信任会把股权送给他们。或者有的人很有才,但没钱,我能送他股份吗?注意,千万不能送,一定是购买。因为得到股权本身只是一个享有利益的过程,而买的行为才涉及到风险的问题。如果没有买的这个环节,就好像只有权利没有义务,只有有福同享,没有有难同当。因为代理人没有做出任何承担风险的决定。
我们可以通过购买股权这件事,筛选出来一些更适合创业的人。
一家公司的员工会在这种机制下被分为两种:
第一种觉得,你让我干我就干,你不让我干我就不干,你让我出钱,我
自己想好规则,签订合同。
补习班老师收入肯定是基本工资+课时费的。
1 既然出资是一人一半,而主要日常管理也是你,理所当然在分配上应该是一人一半才对。你的想法不对,与朋友合伙是人合,你虽然在利润分配上不是很看重,但心上却感到很不舒服,这是潜在的隐患,你必须与朋友在合作之前讲清楚。朋友归朋友,做生意归做做生意,有的时候你把别人当朋友,别人未必把你当真正的朋友,在他的眼里,可能也是你的真正感觉,他认为你就是给他打工的,这种感觉你必须在合作之初就向他说明,否则你越往后作这种感觉就会越强烈,如果小店赚钱还可以掩盖这种隐患,如果不赚钱的话,矛盾就会一触即发。
2 谁做法定代表人可以协商的。
3 再找一个第三人的想法也是可以的,只怕你这样提出来,你的朋友又有许多想法,合伙不一定会持续下去的。
4 做公司与做朋友一定要分开,二者不可混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