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公民依法享有姓名权,包括修改名字的权利;其次,公民要修改名字时要符合以下规定才能修改:
一、户口本改名字的受理条件
1、出于宗教原因。宗教名与世俗名不符,需要在改换的,在提交申请,出示证明,审查无误后户口本改名字方可以受理。
2、父母再婚等原因需要子女更名。通常,这种原因造成的户口本改名字的情况较多。
父母再婚中,各方的态度影响着再婚婚姻的质量以及子女成长等问题,所以各方应该有一个妥善的态度。
除了再婚外,收养或解除收养、父母离异等原因造成的户口本改名字情况也属于较容易此类。
3、姓名用字不雅,字音字义有辱人格的。
你好,没有十分具体和有力的理由,是不可以随便改名的。如果派出所不让改名,说明你的理由不充分,可以再找个充分点的理由试一下。改不了也没有其他办法。
创造条件,才可以。
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名字:
(一)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
(二)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者伤及本人感情的;
(三)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四)乳名改学名的;
(五)工作、学习、生活所在地周围环境中重名或谐音同名较多,使用不便的;
(六)公安机关认为确需变更名字的其他情形。
改名字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一)变更申请;
(二)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如果是未成年人申请变更姓名,应当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
派出所不同意,说明改的原因不充足,自己改也没用
有不少想改名字的福主,问师父最多就是当地派出所不给改名字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