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知通用的赔偿项目和计算方法,供你参考: 1、医疗费。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凭据给付,外地治疗有转诊单;) 2、误工费。受害人收入标准(天/月/年)×误工时间(有实际收入按实际收入,没有实际收入的按同行业中等标准); 3、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住院天数); 4、护理费。(有收入按收入,无收入按误工标准×天数;最长不超过20年); 5、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和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6、交通费、住宿费(需要记录并有凭证) 7,丧葬费,当地当年六个月在岗工资 8,死亡赔偿金是当地当年城镇或农村人均收入的20倍, 9,被扶养人(父母)生活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扶养年限 另外赔偿是先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赔偿超过的按照责任承担
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按照下面标准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放弃了法释[2001]7号《精神损害赔偿解释》对死亡赔偿采取“抚养丧失说”进行解释的立场,而是以“继承丧失说”解释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中的死亡赔偿制度。按照这一新的立场,死亡赔偿金的内容是对收人损失的赔偿,其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而不是精神损害赔偿。
2.死亡赔偿金的具体计算。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
(1)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下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 20年;
(2)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入? 20年—增加岁数;
(3)死亡赔偿金(75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 5年。如需其他咨询可以在百度查询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你好!交通事故人身死亡赔偿项目是:
1、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除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上述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具体赔偿数额根据事故责任大小、伤害程度、保险责任和个人、各地具体情况不同而不同,建议当面咨询当地律师!
——供参考。满意请采纳!
行人有过错,应承担一定的责任。赔偿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的生活费。赔偿费用要和当地的消费相结合,各省的情况不同,最好去律师事务所去咨询。
见交法76条,机动车辆最低要赔偿百分之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