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利息收入怎么做分录?

2025-03-29 15:5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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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民办非企业利息收入的会计分录可参考:
收到的存款利息,借:银行存款,贷:筹资费用;但是,收到的属于在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期间内发生的与购建固定资产专门借款有关的存款利息,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在建工程”科目;支付汇款手续费,借:筹资费用,贷:银行存款账户维护费;借:筹资费用,贷:银行存款“筹资费用”项目,反映民间非营利组织为筹集业务活动所需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总额,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以及相关手续费等。

温馨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

应答时间:2021-08-27,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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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2:

一、民间非盈利组织(民办非企业)的利息收入作为冲减“筹资费用”处理。收到利息时,借;银行存款,贷:筹资费用。

二、依据:财政部财会[2004]7号《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

5301筹资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民间非营利组织为筹集业务活动所需资金而发生的费用,包括民间非营利组织获得捐赠资产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应当计入当期费用的借款费用、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等。

民间非营利组织为了获得捐赠资产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举办募款活动费,准备、印刷和发放募款宣传资料费以及其他与募款或者争取捐赠有关的费用。

二、民间非营利组织发生的筹资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按其发生额计入当期费用。

三、筹资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发生的筹资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预提费用”、“银行存款”、“长期借款”等科目。发生的应冲减筹资费用的利息收入、汇兑收益,借记“银行存款”、“长期借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期末,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非限定性净资产,借记“非限定性净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应当按照筹资费用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五、期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