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酒后驾驶还是醉酒驾驶形成的交通肇事案,保险公司都应该在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内对被害人给予足额赔偿。 交强险具有公益性质,保险公司具有替代责任、因为交强险属强制保险,其设立以给机动车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提供基本保障为宗旨,是为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利益而设置的。驾驶人作为侵权人,其涉嫌刑事犯罪,是自己的过错,受害人并没有过错。受害人无辜被撞受伤后,其生命、健康权受到损害,最迫切得到的是使身体得到救治,其权利得到救济,保险公司理应代替驾驶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其进行赔付较之肇事者的赔偿时间更快,更有保障,也更能确保伤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