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代言法律责任制度研究是不是属于国际商法

2025-03-28 22:4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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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能一概而论,如果所研究的对象,只是单纯的明星在国内的代言,无关跨国经营活动的,则不属于国际商事关系,不属于国际商法的研究范畴。


       一、国际商法(International Business Law):

       国际商法是调整国际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的调整对象是国际商事关系,这种关系是各国商事组织在跨国经营中所形成的商事关系。

       二、凡调整同一种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就构成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1、商事,按地域,可以分国内商事,国际商事。

       2、依法学的一般理论,划分法律部门的主要标准为法律规范的调整对象,其次为法律的调整方法。因此,单纯的研究明星在国内的代言制度,不能称之为国际商法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