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公安局法医陈华锋,光明派出所所长陶勇,付所长姜刘超,民警李磊,渎职,包庇犯罪嫌疑人,多次向阜宁县公安局纪检,阜宁县监委反映,他们不调查,不查处,不回应,主要案例是,我家独子在非法行医门诊挂水去世,中途挂水出现状况,非法行医医生私自挂强心药水,延误抢救导致当场去世,以上四人当时说做尸体解剖做病理和药检查出死亡真正原因,而他们只做病理,就下结论说我儿子死亡和医生无因果关系,不调查就下结论,请公安部严查,给我儿子年仅24岁生命一个法律公正,非法行医医生王学林长期在同一地点从事非法行医活动,2009年被查处一次,2013年非法行医又被判过缓刑,2016年12月又被查处,只罚款4仟元,阜宁县公安局有案不立,查案不力,典型保护伞,非法行医医生王学林其子南京市铁路公安民警王大伟,作为警察长期找关系,作保护伞,违法使其父长期从事非法行医活动,影响警察正直形象,请公安部领导给我家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