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用品和内衣可以送,但必须经看守所专人检查并登记,方可交由人犯。
可以,也可以由家人送。看守所条例第三十条 人犯近亲属给人犯的物品,须经看守人员检查。第三十一条 看守所接受办案机关的委托,对人犯发收的信件可以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有碍侦查、起诉、审判的,可以扣留,并移送办案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