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个裁判,分别是一个主裁判,(就是穿着和比赛队伍不同球衣,但是却到处跑的那位)2个边裁(一边一个和主裁判穿着一样衣服手里却拿着一面十字色旗但是又互相不过半场的两位)1个第四裁判(就是记比分,偶尔会拿着加时牌和换人牌出来炫耀下的那位了)
在一场比赛中有四名裁判员,其中包括一名主裁判、两名助理裁判和一名第四官员。所谓的“第四官员”就是足球比赛中的预备裁判,也就是比赛中主裁判的替补,其也是才裁判小组中的重要成员,在比赛中负责很多项的工作。
足球比赛一共是4个裁判:
1.主裁判
2、第一训边员
3.第二训边员
4.场下裁判员
一个主裁,两个边裁,加一个第四官员,就是举伤停补时牌子的那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