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分配,多年前就取消了安置证。退伍直接给你2-3万元.现在当兵就2年。2年后很快就知道厉害了。
赶紧考学找工作吧,2年很短。
顺便告诉你,父母有关系也没用了,现在单位可以合法拒绝当兵的,因为现在每年光招考的公务员几百人争一个岗位,研究生都挤破头。本科更不用说,单位宁可喜欢公开挑最好的大学生,也不要当兵的,没什么学历,也没什么技能。
而且你也可以看看单位招生简章,都具体要求学历和专业,比如,我们市今年文秘,司法,水利,计算机招的多而且最低本科,必须有学位才能有资格报名。部队回来没任何竞争力。
2011年之后安置卡已经没用了,以条例执行。
2011年之前入伍按照《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规定执行,农村兵二等功以上、城镇兵服役前没有参加工作的,由国家统一分配工作。相关条款如下:
第八条 退伍义务兵原是农业户口的,由当地退伍军人安置机构按下列规定安置:
(一)对确无住房或者严重缺房而自建和靠集体帮助又确有困难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安排一定数量的建筑材料和经费帮助解决;
(二)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二等功,下同)以上的,应当安排工作;
(三)对有一定专长的,应当向有关部门推荐录用;
(四)各用人单位向农村招收工人时,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退伍义务兵。对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超期服役的退伍义务兵和女性退伍义务兵,应当给予适当照顾。
第九条 原是城镇户口的退伍义务兵,服役前没有参加工作的,由国家统一分配工作,实行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办法,各接收单位必须妥善安排。具体安置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每年退伍义务兵回到原征集地前,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下达预分劳动指标,退伍义务兵回到原征集地后先安置,待国家计划下达后统一结算;
(二)在部队获得大军区(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和立二等功以上的,安排工作时,应优先照顾本人志愿;
(三)在部队荣立三等功和超期服役的,安排工作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当照顾本人特长和志愿;
(四)在部队被培养成为有一定专业和特长的,安排工作时,应当尽量做到专业对口;
(五)无正当理由,本人要求中途退伍的;被部队开除军籍或除名的;在部队或者退伍后待安排期间犯有刑事罪(过失罪除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处罚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不负责安排工作,按社会待业人员对待。
2011年之后入伍按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执行,相关条款如下:
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九条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四)是烈士子女的。
首先,明确地讲我国并没有“安置卡”这种东西,所以一般人所认为的安置卡其实就是“优待安置证”。这是一个概念的错误。
其次,优待安置证每个当兵的人都会发,根本不必要开什么后门,走什么关系,当兵去了就发了,就这么简单。于是,有人问,花2万买张安置卡值不值?我都不知道如何回答。
最后,也是最关键的问题:优待安置证的作用是什么?有了这个证就一定能安置工作吗?那么在这里,我首先明确地讲,一个兵是不是要安排工作,不是看其有没有证,而是他的条件是否符合安置政策。国家对于城镇的农村的义务兵,复员士官,转业士官等都有着明确的安置政策,与优待安置证无关。优待安置证跟身份证一样,丢了可以再办。
以上说明政策依据:关于下发《优待安置证》管理和使用问题的通知
不分配!除非你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