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时,原告通常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一般来说,有下列情形的之一,法院通常会认为是夫妻感情破裂:(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能够证明上述情形的证据,一般包括证人证言,也就是知情人去法庭作证,还有就是书面证据,一般是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或文书,具体如何收集证据要视具体情况而言,建议委托专业律师。
不在一起的证据,现在法律规定不在一起一定的时间就视为离婚,这个证据就是说不在一起的证据,就是说你在什么地方呆了多久跟他不在一起的证据
通话录音,证人证言都可以。建议慎重考虑。
证明你守妇道没偷情!如果偷人了会被起诉坐监狱还会被赔偿对方精神损失费
分居两年看你能提供哪些证明材料。如在外工作证明,在外租房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