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一定要计提吗,跟不计提有什么分别吗

2025-04-04 04:2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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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工资是否需要计提,要根据所发放的工资相对应的时间,采用下发制和当月结算制的处理是不同的。
对每月的“工资”进行计提是符合会计法和会计准则的规定,实际工作中,企业和单位基本采用工资下发制,即当月发放的工资是上个月的,而权责发生制又要求当月发生的费用要记在当月,所以在财务处理上要先计提本月的工资,依据历史情况暂估该月发生的工资费用,同时发放上月工资。
  下发制,工资发放一般都在10号以后,工资计算和发放的滞后性,需要在月末做计提分录入账。计提时:通过“管理费用”和“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核算便于成本费用归集和月末的结转。每月发放工资,再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进行核算,这样就满足了权责发生制的要求。
  如果是当月工资当月发放,工资就不要计提,而是月底分配工资,比如工资分摊到管理费用、销售费用中去,也符合权责发生制的要求。

回答2:

工资一般都是先计提后发放,根据工资的实际发放情况,一般企业都是当月计算工资,然后下个月发放,按照会计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当月的费用应该进入当期损益,因此也就是先计提工资然后进行发放,但不是非得一定这样,如果属于临时工资,就可以直接发放的时候作为费用处理扩展资料:《会计资料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