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账式国债是由财政部发行的、在债券托管账户中记账反映债权的债券。 投资人不需持有债券凭证,而是在债券托管机构开立债券托管账户,记载投资人持有的债券。
凭证式国债是财政部代表中央人民政府发行,根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安排使用的国家公债,是以国家信用为保证的融资活动,国家不印制实物券面,而采用填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的方式,或采用电子记帐方式记载于银行卡中,通过部分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柜台(含电子银行),面向城乡居民个人和各类投资者发行的储蓄性国债。
记账式国债与凭证式国债主要区别:
买卖时间:记账式国债可随时买卖。而凭证式国债只有在规定的发行期内方可买到。
流动性:记账式国债随时可以卖出,随时可以买入(多次反复),流动性强;凭证式国债只能到商业银行提前兑取(一次性),很难再买入。
保管方式:凭证式国债的凭证由投资人自行保管,易遗失。记账式国债记载在债券账户中,交易方便。
付息方式:记账式每年付息一次,实际收益率比票面利率高;凭证式到期按照票面利率还本付息。
收益水平:凭证式收益率固定,即票面利率;记账式国债长期持有则收益固定,若进行买卖则可随利率变动而变动,预期判断准确者可获得额外收益。
风险程度:凭证式利率不变,遇市场利率变动时可能导致相对收益下降;记账式价格随市场变化而变化,收益率相应变化,可提前卖出来降低风险。